銅包鋼圓線:民用建筑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的分析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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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裝置的設計決定了未來幾十年建筑物的防雷安全性,因此,作為防雷裝置設計技術修訂的服務,它假設更大的責任。何對防雷裝置的設計技術進行更加完整和準確的評估,及早發現拉拔設計問題,成為評估工作的難點和起點。雷技術。[關鍵詞]防雷設計評估分析中圖分類號:IDl8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914X(2014)41-0305-01民用建筑前言保護對抗閃電與成千上萬的普通人的生活密切相關。業的安全。于設計單元的設計和輸入與設計規格不同,因此防雷圖紙和技術規范的設計被忽略,導致設計違反國家法規,這也導致施工單位施工困難,造成施工重復,投資成本增加。
此,了解民用建筑中防雷裝置設計的技術評價極為重要。雷設計技術評價要點土木工程防雷設計技術設計規范國家標準基于建筑物防雷裝置的設計,包括“防雷裝置設計規范“GB50057-2010”防雷保護施工驗收規范GB50601-2010“電子建筑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 “GB50343-2012,該行業的規范主要包括”民用建筑“JGJ16-2008”設計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242-2011,因此,技術評估電氣設計規范民用建筑中的防雷裝置還應根據以上規范,其主要依據是GB50057-2010建筑保護設計規范。防雷民用建筑物的保護是按照“防雷擊設計規范保護系統建筑” GB50057-2010確定,保護國家文物,公共建筑和辦公樓建筑各部門和省級辦事處的雷電影響估計大于0.05次/年。他公共建筑物或大型或擁擠的建筑物,銅包鋼圓線如住宅樓和辦公樓,其雷擊次數大于0.25次/次,應歸類為第二類防雷建筑物;在省級辦公樓和其他公共建筑的檔案和部門級別,估計閃電影響次數等于或大于0.01次/年且小于或等于0.05次/年大型或過度擁擠,雷擊次數應大于或等于0.05一般建筑物,如住宅樓和辦公樓,/ a和小于或等于0.25次/ a應歸類作為第三類具有防雷功能的建筑物。據“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建筑物高度超過100米,國家級文物保護建筑,公共建筑,部門和省級辦公樓等年份預計雷擊次數大于0.06次/ a主要或過度擁擠的公共建筑應歸類為第二種建筑類型: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和省級檔案館,省級計算機主要中心,高級和重要的建筑物用的電子設備,在高度19層住宅建筑和上級和其他民用建筑物超過50米的,具有更高的年閃電0.012次/一個段和小于或等于0.06倍/ a,省級辦公樓等大型或人滿為患的公共建筑據估計對于一般民用建筑,建筑物,高度最高的建筑物或周邊的雷擊,雷擊次數大于或等于0.06次/次且小于或等于0.3次/次。
過20米的建筑群。似的建筑物在當地暴露于閃電;位于受雷擊嚴重損壞的地區或受雷擊嚴重損壞的地區最重要的建筑物應歸入第三類。礦建筑。雷設備設計評估規范對第二類和第三類防雷建筑的防雷設計評估提出了要求。用安裝在建筑物上的閃電連接網,閃光地毯或避雷針或其混合物。光網(皮帶)應沿屋頂,山脊,屋檐和喇叭的易損部分放置,并在整個屋頂上形成網格,第二種保護建筑物。電為10×10或12×8,第三型防雷擊屏蔽建筑物的必須有×的網格尺寸20×20或24×16,固定支撐帶閃爍保護的高度(凈)不得小于150毫米;當被安裝在墻壁上的閃爍的防護帶,當寬度的欄桿不超過300毫米,它安裝在中心,當其超過300mm時,150毫米外面,并且當屏蔽建筑物的高度第二類防雷超過45米,第三防雷建筑超過60米,必須調整防雷帶。外壁的外表面上或在檐槽的垂直或垂直側上。護墻內的屋頂加固網上方的防水和混凝土層不受保護時,使用屋頂加固網作為避雷器是合適的。建筑物是一座人多的多層建筑時,建議使用平行墻來支撐頂部。上或口中的鋼條用作雷電接收器。層建筑和工作人員活動所圍繞的多層建筑不應與深色覆蓋物一起使用。屬屋頂建筑物應使用屋頂作為雷電接收器,但距屋頂表面不得超過0.3 m,上表面不得超過1.0 m2,上表面長度不得超過超過2.0米。m,不能添加保護措施。下坡導體設計的評估要求船舶使用鋼筋混凝土中的鋼筋作為下坡導體,或者可以使用下坡導體。
鋼筋混凝土中的鋼筋用作下導體時,當鋼筋直徑為16 mm或更大時,必須使用兩根鋼筋作為一組下導體。筋直徑為10毫米或以上,必須一起使用四根鋼筋。果船舶是鋼筋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垂直支柱用作下坡導體,則無需滿足特殊下坡操作員的間距要求。殊下降線的數量不得少于2,并且必須沿建筑物的圓周和內部庭院均勻和對稱地排列。殊下降線必須關于建筑物周圍和內庭院均勻對稱;三種類型≤25m:對接地裝置設計的評估需要外接防雷裝置和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如防雷感應,內部防雷裝置,電氣和電子系統等,當基礎是波特蘭水泥和周圍土壤時,當水的體積不小于4%和外表面基礎不含防腐層或瀝青質防腐層,內鋼筋必須用作接地裝置。
壓供電線路引入的主要配電;配電變壓器必須位于建筑物內或毗鄰。外墻上,在低壓側配電板上,當線路將建筑物引導至其他具有獨立接地裝置的配電裝置時,電源測試的SPD必須在母線上安裝I類。于每種保護模式,I類試驗的避雷器電壓保護等級應≤≤2.5KV,Iimp為12.5KA;當無線路徑溢出建筑物時,必須在母線上安裝II級避雷器。
于每種保護模式,電涌放電器的電壓保護等級必須≤2.5KV,5KA;第一級避雷器的有效電壓保護水平超過設備的額定電壓(剩余電壓和避雷器電壓之和不大于受保護設備的電阻) )當第一階段的避雷器和被保護設備之間的線路長度大于10μm時,第二或第三層的避雷器中的交換機或設備的前部附近被安裝受保護設備;同一線路上游的SPD在能量上匹配,SPD II級,In≥5KA,III級SPD,In≥3KA,在建筑物,航空和航空燈上設置的派對燈。它電氣設備和線路應安裝在所述配電箱的供給側開關安裝SPD第二級測試,針對浪涌保護級別必須不超過2.5kV以上,該值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結論是防雷設計技術的評價結合了防雷,施工在電氣知識領域和其他相關知識,評估人員不僅要具備專業技術水平高,也開闊了視野和先進思想,了解和掌握了防雷設計的先進理念和知識。考文獻[1]梅偉群姜艷茹。“防雷系統的設計和設計”,第二版,氣象出版社2004.3。
[2]楊中江。“檢查和接受防雷技術”。象出版社2009.09。[3]“建筑物雷電設計規范”GB50057-2010中國規劃出版社,2011.08。[4]“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 JGJ16-2008,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8.01,簡介范小武(1977.03-),男,漢族,河南修復Wuren,學者,氣象局焦作市職稱:助理工程師,研究方向:防雷與研究。
本文轉載自
銅包鋼圓線www.bjzljg.cn/newshow960.html
此,了解民用建筑中防雷裝置設計的技術評價極為重要。雷設計技術評價要點土木工程防雷設計技術設計規范國家標準基于建筑物防雷裝置的設計,包括“防雷裝置設計規范“GB50057-2010”防雷保護施工驗收規范GB50601-2010“電子建筑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 “GB50343-2012,該行業的規范主要包括”民用建筑“JGJ16-2008”設計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242-2011,因此,技術評估電氣設計規范民用建筑中的防雷裝置還應根據以上規范,其主要依據是GB50057-2010建筑保護設計規范。防雷民用建筑物的保護是按照“防雷擊設計規范保護系統建筑” GB50057-2010確定,保護國家文物,公共建筑和辦公樓建筑各部門和省級辦事處的雷電影響估計大于0.05次/年。他公共建筑物或大型或擁擠的建筑物,銅包鋼圓線如住宅樓和辦公樓,其雷擊次數大于0.25次/次,應歸類為第二類防雷建筑物;在省級辦公樓和其他公共建筑的檔案和部門級別,估計閃電影響次數等于或大于0.01次/年且小于或等于0.05次/年大型或過度擁擠,雷擊次數應大于或等于0.05一般建筑物,如住宅樓和辦公樓,/ a和小于或等于0.25次/ a應歸類作為第三類具有防雷功能的建筑物。據“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建筑物高度超過100米,國家級文物保護建筑,公共建筑,部門和省級辦公樓等年份預計雷擊次數大于0.06次/ a主要或過度擁擠的公共建筑應歸類為第二種建筑類型: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和省級檔案館,省級計算機主要中心,高級和重要的建筑物用的電子設備,在高度19層住宅建筑和上級和其他民用建筑物超過50米的,具有更高的年閃電0.012次/一個段和小于或等于0.06倍/ a,省級辦公樓等大型或人滿為患的公共建筑據估計對于一般民用建筑,建筑物,高度最高的建筑物或周邊的雷擊,雷擊次數大于或等于0.06次/次且小于或等于0.3次/次。
過20米的建筑群。似的建筑物在當地暴露于閃電;位于受雷擊嚴重損壞的地區或受雷擊嚴重損壞的地區最重要的建筑物應歸入第三類。礦建筑。雷設備設計評估規范對第二類和第三類防雷建筑的防雷設計評估提出了要求。用安裝在建筑物上的閃電連接網,閃光地毯或避雷針或其混合物。光網(皮帶)應沿屋頂,山脊,屋檐和喇叭的易損部分放置,并在整個屋頂上形成網格,第二種保護建筑物。電為10×10或12×8,第三型防雷擊屏蔽建筑物的必須有×的網格尺寸20×20或24×16,固定支撐帶閃爍保護的高度(凈)不得小于150毫米;當被安裝在墻壁上的閃爍的防護帶,當寬度的欄桿不超過300毫米,它安裝在中心,當其超過300mm時,150毫米外面,并且當屏蔽建筑物的高度第二類防雷超過45米,第三防雷建筑超過60米,必須調整防雷帶。外壁的外表面上或在檐槽的垂直或垂直側上。護墻內的屋頂加固網上方的防水和混凝土層不受保護時,使用屋頂加固網作為避雷器是合適的。建筑物是一座人多的多層建筑時,建議使用平行墻來支撐頂部。上或口中的鋼條用作雷電接收器。層建筑和工作人員活動所圍繞的多層建筑不應與深色覆蓋物一起使用。屬屋頂建筑物應使用屋頂作為雷電接收器,但距屋頂表面不得超過0.3 m,上表面不得超過1.0 m2,上表面長度不得超過超過2.0米。m,不能添加保護措施。下坡導體設計的評估要求船舶使用鋼筋混凝土中的鋼筋作為下坡導體,或者可以使用下坡導體。
鋼筋混凝土中的鋼筋用作下導體時,當鋼筋直徑為16 mm或更大時,必須使用兩根鋼筋作為一組下導體。筋直徑為10毫米或以上,必須一起使用四根鋼筋。果船舶是鋼筋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垂直支柱用作下坡導體,則無需滿足特殊下坡操作員的間距要求。殊下降線的數量不得少于2,并且必須沿建筑物的圓周和內部庭院均勻和對稱地排列。殊下降線必須關于建筑物周圍和內庭院均勻對稱;三種類型≤25m:對接地裝置設計的評估需要外接防雷裝置和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如防雷感應,內部防雷裝置,電氣和電子系統等,當基礎是波特蘭水泥和周圍土壤時,當水的體積不小于4%和外表面基礎不含防腐層或瀝青質防腐層,內鋼筋必須用作接地裝置。


壓供電線路引入的主要配電;配電變壓器必須位于建筑物內或毗鄰。外墻上,在低壓側配電板上,當線路將建筑物引導至其他具有獨立接地裝置的配電裝置時,電源測試的SPD必須在母線上安裝I類。于每種保護模式,I類試驗的避雷器電壓保護等級應≤≤2.5KV,Iimp為12.5KA;當無線路徑溢出建筑物時,必須在母線上安裝II級避雷器。
于每種保護模式,電涌放電器的電壓保護等級必須≤2.5KV,5KA;第一級避雷器的有效電壓保護水平超過設備的額定電壓(剩余電壓和避雷器電壓之和不大于受保護設備的電阻) )當第一階段的避雷器和被保護設備之間的線路長度大于10μm時,第二或第三層的避雷器中的交換機或設備的前部附近被安裝受保護設備;同一線路上游的SPD在能量上匹配,SPD II級,In≥5KA,III級SPD,In≥3KA,在建筑物,航空和航空燈上設置的派對燈。它電氣設備和線路應安裝在所述配電箱的供給側開關安裝SPD第二級測試,針對浪涌保護級別必須不超過2.5kV以上,該值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結論是防雷設計技術的評價結合了防雷,施工在電氣知識領域和其他相關知識,評估人員不僅要具備專業技術水平高,也開闊了視野和先進思想,了解和掌握了防雷設計的先進理念和知識。考文獻[1]梅偉群姜艷茹。“防雷系統的設計和設計”,第二版,氣象出版社2004.3。
[2]楊中江。“檢查和接受防雷技術”。象出版社2009.09。[3]“建筑物雷電設計規范”GB50057-2010中國規劃出版社,2011.08。[4]“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 JGJ16-2008,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8.01,簡介范小武(1977.03-),男,漢族,河南修復Wuren,學者,氣象局焦作市職稱:助理工程師,研究方向:防雷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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